广东省省直单位协同办公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及相关服务采购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1-11-22   查看次数:1519 次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格式

 

广东省省直单位协同办公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及相关服务采购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各供应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省直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省直单位协同办公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参照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GPCGD113000HY258F

2. 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协同办公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及相关服务采购

3. 招标内容:

基础软硬件设施及安全设备购买、安装部署等。用户终端的连接、布线和保密安全设置以及支付保密测评费用等。

中标人需要为采购人按国家BMB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的标准规定对工作环境、工作性质和保密相关的项目进行分析,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协助采购人编写进行保密测评的书面材料,为采购人制定与保密工作有关的制度、组织架构等内容,并为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安全服务。

本次项目建设的协同办公系统属于机密级涉密信息系统,需要满足相应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要求及通过国家保密局测评中心的安全保密测评。

中标人需要提供采购人分级保护相关的服务。

本项目有保密要求,具体实施时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相关规定。

4.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省直单位指定地点; 

5. 资格审查的内容(供应商资格)

1) 资格审查报名表(盖章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除外),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有效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如持有乙级资质证书则适用地域必须为广东省,提交有效复印件。

5) 投标人3年内未曾有违反保密协议、保密纪律或单位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提交不联合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盖章原件

注:上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密封提交,密封信封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

6. 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材料经审查合格及采购人确认后,才能成为正式的投标单位。

7.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为20111122日至20111128

8. 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时间:201111299:0020111211600(工作时间),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9. 资料提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810

10. 本项目不在媒体上发布预审结果公告。

1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33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741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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